2022东莞塘厦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招生方案

教育百科2022-07-02 07:33:29未知

  塘厦镇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招生方案

  (一)受理对象

  塘厦户籍,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在外市外镇或本镇民办学校就读(含已购买民办学位三、四、五年级)的有正常学籍的学生。

  (二)受理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5月9日至5月18日

  第二阶段:202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三)安排原则

  小学: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剩余的公办学校,不再新增购买民办学位。

  1. 家庭户、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性质)的户籍生,原则上安排在学区内学校解决。如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未能安排到学区内学校的户籍生,则安排到第二实验小学(六年级除外),按照入户先后顺序再次安排,直至额满为止。

  2. 申请三、四、五年级的集体户户籍生,直接统筹安排到第二实验小学,由教育管理中心在解决完该学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剩余学位及学生入户先后时间顺序统筹安排,直至额满为止。

  3. 已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位解决的小学户籍生,未能申请转入公办学校的,继续在原学校通过购买学位解决。

  4. 其他优待政策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相应类型的报读及安排原则统筹安排。

  初中:申请初二学生(含户籍生、积分入学及优待政策学生)全部安排到塘厦第二初级中学就读,不实行学区划分和电脑派位。初三学生继续在镇内民办初中全额购买学位的办法解决(服务收费项目除外)。

  (四)受理办法

  1. 未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的,已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户籍学生。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相关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上交到现在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招生办公室,由民办学校汇总后上报到教育管理中心。

  2. 通过政府购买学位已在我镇民办小学就读的户籍小学生。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相关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上交到现在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招生办公室,由民办学校汇总后上报到教育管理中心。按照省标准班额可申请的学校及年级见招生计划(附件2)。

  3. 通过政府购买学位已在我镇民办初中就读的,申请转学第二初级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含户籍生、积分入学及优待政策学生)。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相关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上交到现在所就读的民办学校招生办公室,由民办学校汇总后上报到教育管理中心核查。初二年级统一安排到塘厦第二初级中学就读,如果家长不愿意转入塘厦第二初级中学,将自行负担学费。

  4. 不在我镇就读的户籍适龄学生。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相关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交到教育管理中心登记,经公安分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后统筹安排。

  上述安排结果,由所录取的公办学校负责通知家长。插班生具体到校注册时间和注意事项,以各公办学校通知和安排为准。

  (五)受理材料

  1.家庭户:户口簿、出生证、原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2022年秋季学期公办学校入学申请表》(附件5)、不动产证(住宅)等。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集体户:户口簿、出生证、原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2022年秋季学期公办学校入学申请表》(附件5)、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或现居住楼盘管理处开具的租住证明)等。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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