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镇2021年非户籍生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录取原则出来啦!
一、学位供给情况
1.积分制入学的公办学位:小学一年级275个学位(含“政府补助学位”);初中七年级141个学位,具体如下表:
2.积分制入学的民办学位补贴共2769个,小学2080个,初中689个,具体数量如下表:
3.学校情况
二、录取原则
1.总原则
坚持“积分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优先满足积分高的申请人入读。先录取公办学位(包括公办学校学位和“政府补助学位”,下同),再录取民办学位补贴。
2.录取方法
第一步:确定名单。2021年东坑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根据积分分数从高到低,按学位供给计划数先确定获得公办学位名单,再确定获得民办学位补贴一档名单,最后确定获得民办学位补贴二档名单(如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位补贴视为放弃公办学位)。
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以上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第二步:确定学校。已获得学位的申请人,根据积分高低顺序,再按志愿顺序,对申请人进行录取。即按积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如三个志愿都录取不到,但同意服从分配的,则录取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如不同意服从分配的,而又愿意接受学位补贴则可享受民办学位补贴。
例:甲积分150分填报的三个志愿分别为A、B、C三所学校,乙积分90分,填报的三个志愿分别为C、B、A三所学校。目前,A、B两所学校已经录取完所有学位,只有C校有剩余学位,根据“积分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甲入读C校。
3.享受政府民办学位补贴
没有获得公办学位的申请人将分为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每个学段不分年级,按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享受两个档次的政府学位补贴的资格。其中一档的标准为小学5000元/生/学年,初中6000元/生/学年;二档的标准为小学3500元/生/学年,初中4500元/生/学年(以上补贴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如学校收费高于补贴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如低于补贴标准,则以该学校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补贴。)
注意事项:
①获得政府民办学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需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已在本镇民办学校或民办教育集团符合直升的可继续在原校就读并申领),并在注册时申请人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杂费及其它费用,再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在开学后,按照标准返拨相应的经费补贴。
②若申请人已获得公办学位,将不再享受政府民办学位补贴。
③享受政府民办学校学位补贴不设具体年级,分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获得相应档次的学位补贴。原在东坑镇就读的非起始年级的学生原则上继续在原就读学校就读,新入读的插班生或起始年级的学生自行联系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