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和《 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各年级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4日-6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为:0769-82669908。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6月25日10:00—6月26日17:30登陆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积分申请镇街不能修改)。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4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个人录取情况,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
完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