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上午08:3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45—12:45《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下午14:30—16:30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面试
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考的部分专业技术性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