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两考合一”(以下简称中考),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其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计分办法
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外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思品历史各50分,文化考试总分为700分,中招体育考试50分。升学总分为750分。
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水平考试命题部分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好,80%及以上为优秀。
考试安排
语文 6月12日上午9:00—11:00
物理、化学 6月12日下午2:30—4:30
数学 6月13日上午9:00—11: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6月13日下午2:30—4:00
外语 6月14日上午9:00—11:00
(8:45—9:00听力试听,9:00—9:20听力考试)
命题及阅卷
由市教科院负责组织统一命题,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标命题。全市继续实行网上阅卷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在答题卡上答题,答在试题卷上视为无效。
考场设置
参加重庆市普通高中联合招生的考生统一集中在城区学校考试。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考试单独设立考室,集中编制考号。参加只毕业和职高招生的考生可在原校设置考场。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有什么用?
2021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执行。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参考。
三、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怎么取得?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
2020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所在区县组织的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县审核,学校发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怎样的?
普通高中招生必须按市教委下达的分校招生执行计划执行,实行招生计划与学籍注册管理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生人数,市教委不予以注册高中学籍。
五、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是怎样的?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联招”。继续实施市级重点中学指标到校的办法,将市级重点中学高中招生计划按70%的比例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
此外,市教委批准的24所“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含长寿中学)和12所市级重点中学市级学生艺术团高中招生;重庆市第十一中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13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之一,面向全市计划单列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男生的招生等工作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六、关于志愿填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联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及修改时间: 6月16日至17日,每日9:00~20:00,参加联招的考生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www.cqzzxx.com)。
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及家长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并保存再确定提交。
在填报志愿期间,对所填报志愿有异议又无法进入系统更改志愿的,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件(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考生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区教委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委中招办审核,市教委中招办将验证码回传至区教委中招办。考生及其家长可使用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密码重置,在6月17日20:00前自行完成更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网站关闭。
区普志愿填报
报考“区普”学校的考生于6月16~17日在学校和家长的指导下填写《区普志愿表》。考生可以填报区普通高中学校四所,区普高中学校是葛兰中学、双龙中学、龙溪中学、长寿二中。还应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各校《区普志愿表》于6月20日将拷盘报区教委中招办,交盘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更改。
七、录取政策有哪些需要关注的地方?
(1)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志愿,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中招办划定录取线并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录取。
(2)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由市教委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分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未被联招录取的考生退回学籍所在区县教委中招办参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3)区内普通高中仍然按志愿饱和程度录取。
(4)联招降分政策具体如下: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注意:所有降分材料必须在5月15日前交区教委中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