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章程

教育百科2022-06-27 18:05:16佚名

  点击查看: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初试

  1.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

  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

  2.初试科目:

  (1)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和 150 分。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 医学综合(1002Z5 医学信息学初试业务课为 617 医学信息学综合)。

  (3)我校基础医学(1001)、医学技术(1010)、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 医学综合。(4)我校中医专业学位(1057)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中医学学术学位(1005)和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1006)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01 中医综合。(5)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和学术学位(1003)均使用学校自命题:352 口腔综合。

  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3.学校及各院系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4.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选择报考院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5.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保险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证后的合同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一经报名成功,无法修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将于教育部审核通过招生数据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三个月内通过新生资格复审后才能取得学籍。若不符合录取条件,无论何时,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本文标签: ,初试  ,考生  ,我校  ,复试  ,命题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