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与招生时间
2021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公办小学招生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本街镇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入学。
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区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1年在西青区入学,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在提前一年预约登记的基础上将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可优先选择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