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街镇教委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本街镇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教委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入学。
2.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3.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4.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 承租),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