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原则上招收具有武清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接收具有武清区合法固定居所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子女和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
>>招生年龄
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招生时间
7月25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
8月1日(星期六)正式招生
招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流程等事项,由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幼儿园制定
国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具有武清户籍且城区具有合法固定居所的适龄幼儿。
镇街公办幼儿园:可根据各镇街生源情况,确定镇街幼儿园招生条件。
国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小学片区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服务片区外幼儿。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招生条件
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武清区居民户口簿和武清区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可以根据本镇(街)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招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