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均可报名。
2、津南区公办幼儿园按镇(街)域招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只能选择本镇(街)内其中一所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
3、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本镇(街)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所的房屋产权证(包括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户口簿户主和房屋产权证(包括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持证人应是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幼儿须具有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4、若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的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如果登记报名的双证幼儿不足招生计划人数,剩余名额按照先户籍、后房屋产权证的原则,依次招收报名本园的,本镇(街)、本区、本市及外地幼儿。公办幼儿园7月25日(周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招生登记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周六)-- 8月2日(周日)。全区统一电脑派位时间为8月6日。
5、民办幼儿园根据本园情况,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制定招生方案,并将招生事项上报教育局。
6、引进人才、消防应急、现役军人、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等子女入园,按相关政策执行。
7、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园,可按照家长意愿,坚持就近就便原则,由户籍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
8、外籍人员子女可按照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到本镇街具有招收外国学生资质的幼儿园报名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