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校
招生办法:就近入学
1.本着区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分学区,确保津南区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片内的公办中学都有一个位置。
2.持“蓝印户口”的学生入学,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
3.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须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住(租)房证明和合法务工证明,由各镇成校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民办校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1.按规定时间,凡有报名意愿的学生,由各小学组织填报《津南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2.结合津南区小学六年级学生父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初步查询结果,由各小学对前期查询出的拟采取限制措施的学生名单再进行一次核查,确定拟采取限制措施的学生名单,在学生填报入学志愿前,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其被限制就读民办初中。
3.由学生所在学校按学生所填报志愿排档,并报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学生报名表及档案为学生报考本区民办学校报名入学的唯一凭证。
4.依据学生报名情况教育局采取学校自主招生或随机派位的办法组织招生,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登记平台: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http://yjrx.tj.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