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各个区的细节要求不太一致,具体需要看各个区发布的当年的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公告,但总的来说都需要以下五种材料:
现场验证所需材料:
1.随迁人员及子女有效期内的天津市申请入学区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薄(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在天津市申请入学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
①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②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
③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申请入学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原件):
①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入学区的缴納社会保险费证明:
②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入学区的繳納社会保险费证明。
注:社会保险需同时缴纳天津市申请入学区养老及医疗保险连续一年以上。
5.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