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
“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一是减少作业总量。通过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过多。
二是提高作业质量。通过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三是强化教师职责。通过教师切实履行好作业指导职责,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并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四是减轻家长负担。布置作业或批改作业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所以《意见》要求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给家长增加额外负担。
三: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一是解决家长上班时间无法接送的后顾之忧。延长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二是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既可以通过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又可以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还可以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另外,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
三是拓展课后服务资源。课后服务通过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提供服务,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让学生享受到更多优质的课后服务资源。
四是加大对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通过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使学校师资得到充足保障。通过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将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推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
四: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一是坚持从严审批机构。《意见》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意见》要求各地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二是严禁资本化运作。《意见》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三是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培训机构主要采用的是自编材料,一些英语培训机构使用境外教材。《意见》要求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教育部将出台《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对培训材料管理提出要求。
四是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五是学科类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后,对其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政府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首先在试点地区实行,之后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五: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不仅要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更要提高学校教育质量,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缓解社会焦虑,降低家长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冲动。《意见》明确提出以下举措:
一要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推进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特别是同一区域校际差异,对于减轻学业负担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有26个省份整体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2809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占全国县级行政单位总数的约96.8%。《意见》要求通过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使用率和覆盖面。
二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要向“45分钟”要效率。教育部积极加强教育教学顶层设计,开展了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及推广应用工作,成立了首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着力完善教育教学政策保障体系。《意见》要求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
三是降低考试压力。针对当前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次数过多、考试形式单一、考试质量不高和“唯分数”倾向等问题,《意见》要求学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降低学生的考试压力。教育部正在研制考试管理相关文件,对此作出进一步部署。此外,学生本人也要树立积极正确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必要的减压方法。父母在家庭生活中要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睦的家庭氛围,引导孩子乐观向上、积极进取,正确面对考试中的得失。
四是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虽是个别不良现象,但严重影响了教师整体形象,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日常监管机制,完善教师师德师风考评体系,不断提高教师职业素养。《意见》要求加大教师校外有偿补课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形成警示震慑,切断课外违规补课等经济链条。同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一经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
六:家长和社会配合做好“双减”工作
学校要建立家庭教育领导和协调机制,规范设立家长学校,健全日常运行机制,配备家庭教育指导专(兼)职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培训。要通过家长课程、父母大讲堂等方式,以线上线下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咨询和辅导,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家长与学生朝夕相处,是孩子言传身教的老师,履行好法定监护职责至关重要。一是密切家校联系。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学校,主动与教师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和身心状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家校联动教育方案,构建和谐家校关系。二是更新育儿观念。了解孩子的身心成长规律,提升自身育人素质和能力,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方向,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三是融洽家庭氛围。细心关注孩子思想情绪变化,倾听孩子心声,做孩子的朋友,形成良好沟通互动模式,帮助孩子排忧解难。四是要指导学生合理用好在家时间。督促孩子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加强体育锻炼,开展亲子阅读等。加强孩子网络行为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沉迷行为。
社会是教育的大环境,要发挥各方资源力量,为学生开拓视野、全面发展、实践锻炼提供重要平台。一是提供校外活动场所和资源。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博物馆等各级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增加开放时间,特别是下午三点半之后、周末、寒暑假等,要向中小学生开放。二是探索社区教育服务。社区要建设学生活动中心,为学生在课后时间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提供活动场所。三是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科学育人理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等功利现象,不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营造良好社会育人氛围。
七:选取一些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双减”工作牵涉面广,十分复杂,为此选取北京、上海等九个地区作为试点。一是因为试点地区影响相对较大,关系全局成效。二是因为试点地区开展“双减”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三是先行先试有利于降低改革成本,通过部分地区的试点工作,可以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为后期在全国逐步推广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试点地区在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主要针对以下三方面问题进行试点。一是对现有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全面排查,重新审核登记,解决过多过滥的问题;二是可探索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三是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将学科类培训纳入政府指导价,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