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区小学名单
》》》红桥区小学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入学
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小学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向所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备案。
➤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同步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