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小学转学规定2022 滨海新区转学规定2020

教育百科2022-06-23 03:47:25佚名

  》》》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滨海新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提前一年到学区片所属学校进行转学登记。

  》》》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6月20日-24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拟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出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入转出汇总表(含已经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于2022年6月28日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

  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

  》》》转学安置办法

  1.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果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当转学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学位时,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方式包括本片域安置和跨片域安置两种方式。

  2.2021年11月已经预约登记转学的随迁子女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统筹方式包括本片域安置和跨片域安置两种方式。

  》》》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

本文标签: ,学校  ,学籍  ,学生  ,转出  ,主管部门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