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
资助对象:
对佛山市户籍学生就读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5年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免费补贴。
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每人每年8900元,普通高中每人每年4400元,中职学校每人每年4000元。
注: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免费政策按现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执行。
资助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前教育:每学期开学1周内,残疾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填写《佛山市残疾儿童学前阶段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连同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给幼儿园。
注:免费资金全额用于幼儿园抵减残疾儿童的保教费,抵减之后不足部分由家长负担。
2、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免费政策按现行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执行。
3、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每学期开学1周内,残疾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填写《佛山市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连同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给就读学校。
①凡经审批符合免费条件的学生,就读于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入学时免缴纳学杂费。
②就读于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免费资金抵减学校学杂费后,不足部分由家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