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审核流程及上交材料:
一、集体户口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31日
携带材料:
1.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如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4.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集体户口单位统计填写的《某集体户口单位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名册》 (请下载附件1并打印,在学区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超龄儿童
(一)本市超龄儿童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31日
携带材料:
1.出生证明;
2.全家户口簿;
3.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
4.《2022年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请下载附件2并打印,在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
5.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市超龄儿童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13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 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
3. 在京暂住证;
4.《2022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请下载附件3并打印,在审核前填写好相关信息);
5.出生医学证明。
*审核截止日期与其他类不同
三、按京对待
(一)博士后子女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31日
携带材料:
1.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2.全家户口簿;
3.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适龄儿童父(或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单位须在海淀区)。
(二)随军子女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31日
携带材料:
1.持有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开具的随军证明(须签注随军子女信息);
2.现役军人证件;
3.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4.全家户口簿。
(三)父母一方为海淀区户籍人员子女(含港澳、外籍适龄儿童)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31日
携带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父(母)结婚证;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如实际居住房屋为租住,房主须知情。
注:*港澳、外籍适龄儿童须持有侨办开具的证明。
(四)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人员子女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31日
携带材料: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有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信息均应为机打;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确认单》持证人名下无海淀区内产权房的,提交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持证人的聘用单位地址应在海淀区内、居住地址应在永定路学区内,证件上登记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信息均应为机打。同时携带聘用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4.全家户口簿。
四、外籍儿童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31日
携带材料:
1.外籍儿童应持有《华侨、港澳同胞和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批准书》;
2.全家为外籍的,应持《外国人居留许可》和学校接收证明,其他提供材料参考非京籍准备材料;
3.房产证明或住房证明。实际居住房屋为租房,房主须知情。
五、外区户口、监护人持本区房产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31日
携带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 监护人房产证明。
六、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审核日期:5月7日—5月27日
携带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3.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承租房屋在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须在2022年3月1日(不含)前完成备案(以监护人提供的“备案证明回执”中的“备案受理日期”为准)。除备案证明回执以外,还需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承诺书》、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现场签字《知情同意书》、3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
注:*《知情同意书》需房主现场签字。*审核截止日期与其他类不同
附件:
附件1:集体户口儿童入学情况汇总
附件2:2022年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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