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通州区工作或在通州区居住,需要在通州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证件材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相关委办局、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审核通过后,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二、入学方式
小学入学,取得在京就读证明并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在副中心拓展区小学服务范围居住的,安排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