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制定的,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日也在这一年实施。我国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再1973年召开的,该会议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迈出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关键性的一步。
我国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时间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1973年8月5日至20日,由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现发改委)在北京组织召开的中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所确立的一些基本方针和政策,不仅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当时的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且对以后的环境保护事业也有指导作用。
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时间
我国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再1973年召开的。
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
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1989年4月28日至5月1日。
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1996年7月。
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2002年1月8日。
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是2006年4月17日至18日。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是2011年12月20日-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