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各校要重点聚焦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学生,以及受暴雨洪灾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的学生,全面主动摸排,准确掌握学生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沟通、帮扶工作,做到“不漏一人”。重点加强省特殊困难学生就学信息库(基础信息已更新)、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应用,通过线上比对、线下摸排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新学期精准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二、全面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在新生入学宣传中加入“绿色通道”相关内容,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专区或开通“网上绿色通道”,简化报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学生隐私,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通过“绿色通道”入学。要根据实际,对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及必备生活用品,保障他们入学后的基本学习生活。
三、加快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各地各校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特别是将助学贷款额度调整政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简化办理程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受理效率。高校要加强学工、招生、财务、后勤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贷款回执录入工作,避免已办理助学贷款学生收到相关催缴学费的信息。各地要关注特殊时期、特殊群体助学贷款学生的还款情况,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适时启动还款救助机制,减轻学生还款压力。
四、不断提升精准资助工作水平。各地各校要统筹各项资助政策和各类捐资助学项目,避免重复资助和遗漏资助,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度。要完善特殊困难救助机制,加大对受暴雨洪灾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学生的资助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采取减免学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国家助学金受助档次,确保在困难学生最需要的时候,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原则上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助应在11月底前发放到位。
五、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12号)要求,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每所学校每间教室的醒目位置都要长期张贴资助宣传内容和咨询电话。要充分把握新生开学、奖助学金评审等关键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敢于面对困难、勇于克服困难的事例,树立自立自强先进典型。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醒学生警惕各种“校园贷”等,警惕各种打着奖助学金旗号的诈骗行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引导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