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实施要求、收费标准

教育百科2022-05-18 13:44:23未知

  服务主体

  学校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主阵地,要充分利用学校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的责任。

  服务对象

  本区内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的中小学生。

  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原则上一周开展四次(保留一天用于教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在上课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其中,小学低段(1-2年级)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16:45,不晚于17:00,中高段(3-6年级)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早于17:30。中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晚于18:30。

  服务内容

  作业辅导、阅读、体育、艺术、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拓展训练、兴趣社团等课后服务活动。

  收费标准

  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照每生每月180元标准缴纳费用。小学按月、中学按学期收取

  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课后服务管理组织,制定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课后服务目标、内容、方式、质量进行督查。

  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校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并进行结果性考评。

  工作保障

  建立政府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服务成本的经费保障机制。贫困(建档立卡、低保)学生的补助由区财政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予以保障。课后服务收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及外聘校外人员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开支等。学校不得截留或列支其它无关费用,不得私设小金库。学校应依法自觉接受教委、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各级机关将对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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