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参民学校转设公办学校工作指南

教育百科2022-05-18 06:02:30未知

  经属地政府批复或会议决议,同意符合条件的“公参民”学校改制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改制学校),移交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转设流程如下:

  第一步:开展风险评估

  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办法》《成都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及舆情风险评估,制定预案,报属地政法部门和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步:通过改制决议

  改制学校召开理事会,通过改制决议并成立清算组1(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校长任组长。除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会计主管人员、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代表外,其余组员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举办者委派)。

  第三步:分类登记/注销

  根据改制学校登记机关不同,同步办理登记和注销手续(以下左栏为设立、变更公办事业单位流程,右栏为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流程)

本文标签: ,属地  ,主管部门  ,学校  ,风险评估  ,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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