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数学教学过程中,学生、老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媒体、教学环境等是影响数学教学效果的基本因素。在数学教学过程中,这几个基本因素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不同,但它们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和互相影响。就数学教学系统而言,数学教师、学生和数学教学中介是影响数学教学效率的三个主要因素。
2、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是活动的主体,但是两者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有所不同。数学教师是数学教学过程的主导因素。所谓教学活动实际上就是在教师的组织引领下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学生的学习活动。为了有效地组织和引领学生认知活动的全过程,以保证教学能达到预期目的,教师必须首先了解学生情况,钻研教学大纲、数学教材,确定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式和手段并设计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学生则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因素。学生是认识的主体,发展的主体和处理信息的主体,教学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就是解决学生与所学知识间的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学生必须积极主动地参加教师指导下的一切学习活动。
3、新课程标准突出强调了数学教学活动应关注学生的个人知识和直接经验。教师不再处于权威地位,而是以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的身份介入学生的学习。教师作为“组织者”的含义包括组织学生发现、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组织学生营造和保持教学和学习过程中积极的心理氛围等等;教师作为“引导者”的含义包括引导学生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引导学生激活进一步探究所需的先前经验,引导学生围绕问题的核心进行深度探索、思想碰撞等等;教师作为“合作者”的含义包括建立和谐的、自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让学生在平等、尊重、信任、理解和宽容的氛围中受到激励和鼓舞,得到指导和建议。
4、数学教学中介是数学教学活动中教师作用于学生的全部信息,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数学课程、数学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环境等要素。
5、教学目标是数学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是中学数学预期要达到的结果,因此是评价数学教学成功与否的基本依据。
6、教学内容是师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所传授和学习的对象,也是学生得以发展的中介和工具,它是数学教学过程中的客体因素。传统的数学课程内容“重结果,轻过程”,形成结果的生动过程往往被单调机械的条文所取代,形成教师讲结果、学生记结果,而不注重学生智力的开发和创造性培养的局面。要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并进行解释与应用的过程,数学课程内容应当是现实的、有意义的、富有挑战性的,这些内容要有利于学生主动地进行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交流。
7、教学条件和方式包括教学的时空条件、教学的组织形式、教学的手段和方法等,这是数学教学过程的另一客体因素。在教学过程中,师生需要借用一定的时空条件、教学的组织形式、教学的手段和方法来传递和吸收教与学的信息,调控教学过程,实现教学目的。教学条件和方式应力求适应教学内容、教学主体,体现多样化。从认识的角度看,教师和学生是认识的主体,教学内容和活动方式则是认识的客体或中介。处于主导地位的教师将教学内容通过一定的教学方式和条件教给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则配合和适应教学方式,主动地将知识纳入自己的认知结构,并将学习情况反馈给教师,促进教师调整教学。教学过程就是在这样的师生间的互动中不断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