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火》翻译:飞蛾在月光烛火边翩然起舞,终葬身于灯油之中。深感愧疚,自觉罪无可赎。赞扬萤火不会自欺欺人,会在夜晚的草丛间发出煜煜之光,不像飞蛾那样与月烛争辉,自取灭亡。萤火能入仙人之方、登君子之堂的特殊地位,对其赞赏也更进一层。不害怕被明月比下去,显出粗陋的本质;只害怕被风雨遮蔽,看不到自己的光芒。
《萤火》原文为:翩翩飞蛾掩月烛,见烹膏油罪莫赎。嘉尔萤火不自欺,草间相照光煜煜。却马已录仙人方,映书曾登君子堂。不畏月明见陋质,但畏风雨难为光。
《萤火》这首诗寄托了对选贤任能的期盼、对才华的自信、对发挥才学报效国家的渴望。和对朝廷或奸佞埋没人才的担忧和不甘。
陈与义,字去非,号简斋。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