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部分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调休放假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经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对我市部分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实行调休放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休范围
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辖区。
二、时间安排
调休放假辖区范围内,高中学校高三年级正常行课,中小学(幼儿园)其他年级延长清明节假期,即2022年4月6日—4月8日调休放假,4月9日—4月10日正常放假。因调休耽误的教学时间,在疫情缓解后通过周末上课或平时增加教学时间补足。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在属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领导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调休放假区域高中学校高三年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开展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三)调休的学校要及时将调休安排告知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示引导家长放假期间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居家生活、学习、锻炼等活动。
(四)调休放假的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高三学生管理引导,强化领导和教师值班值守,做好关心关怀、心理疏导、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积极为留校学生学习、生活、锻炼等做好工作保障。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