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外地子女怎样上小学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邛崃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邛崃市市民中心积分办理窗口咨询电话:028-88770127)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其他来邛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域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或其他来邛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注:成都市外户籍申请人可采用“积分申请”,也可采用“材料申请”;成都市户籍申请人只能采用“材料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