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三包政策如下: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保修条款限制:
1、超过保修期;
2、手机外壳,饰品,赠品等不享受三包服务;
3、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造成损坏的;
4、由于使用失误如坠落、挤压、浸水而造成的损坏;
5、由于水灾、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6、由非华为授权维修中心维修过的机器;
7、使用非华为原厂配件,导致手机故障或事故的;
8、任何非华为商城出售的产品,及产品上表明的型号、编号和制造号已经更改、删除、 移动或不可辨认;
9、只包括硬件保养服务、一切配置及附件、如软件、光碟、及用户指南等均不包括在保养服务内;
10、不包括任何软件导致问题,评估电脑故障起因为硬件或软件所致,华为保留最终决定权;
11、不负责恢复工厂模式外的服务。如果用户要求安装软件,需用户提供所需的软件且华为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