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失。
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发现自己信用卡被盗刷,首先要做的第一步是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挂失。
(二)到ATM机上查款。
挂失以后,可不必先补卡,而是到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上了解,自己的信用卡余额,同时,这还是后期证明卡片在卡主身上和卡主所处位置最有利的证据,因为银行可以调取卡主的查询记录及录像,能证明卡主在那一刻不在案发地,并且卡片也在身上。
(三)要求银行给予重要文件。
找到一处有传真机的地点,用传真机电话再次拨打客服电话,要求客服帮卡主传真两张重要文件。“账务查询申明书”和“非本人交易附加说明”。
(四)报案。
通常到普通警局报案他们不会受理,还会互相推诿。卡主可直接到卡片申请的城市发卡中心所属的JC局进行报案,如果卡主不清楚所属片区可以致电客服要求他给卡主提供所属地。报案的目的是帮卡主在银行的拒付申请过程中增加证据,增大拒付申请成功的可能性。
(五)要求警局立案,并给予回执单。
携警局给的回执单到发卡中心要求调查。
在信用卡被他人盗刷之后,为了避免更多的损失,最好是先到相关银行进行信用卡的挂失,然后冻结该信用卡,之后才是报警处理。盗刷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是自己的信用卡被他人盗刷的,此时该信用卡持卡人一定要及时的处理,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盗刷信用卡的人一般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信用卡持卡人作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之后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