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5人气:作者:佚名
杭州婚姻律师:恋爱期的财产争议和人身伤害怎么处理?
双方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另一方较大数额财物,分手后请求另一方返还赠与财物的,法院应予支持。
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考虑财产产权登记情况为主,结合双方实际出资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基于以前的有关恋爱产生纠纷的判例,具体可以总结以下规则:
1、恋爱期间一方出资为对方购车并办过户,构成赠与。
恋爱期间一方出资为对方购买车辆,并办理登记且交付使用应构成赠与,在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变动车辆所有权合意情况下,对方将车辆交回行为不构成所有权转移。车辆还是归被赠与方所有。
2、恋爱同居期间共同购买房屋,恋爱终止时分割原则
共有性质不明时,应推定为按份共有,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除外。
3、相约殉情自杀中,未遂者应承担行为牵连补偿责任
相约殉情自杀中,一方死亡,被认定为自杀,自杀未遂者虽无过错,亦因行为牵连而应补偿对方近亲属经济损失。
4、恋人性行为导致一方伤残,非侵权,但应适当补偿
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自愿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伤残,男方行为虽不构成侵权,但应依公平原则给予女方适当补偿。
5、机动车登记车主并非当然即为车辆所有人
机动车登记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公示公信力,登记车主并非法律规定上的车辆所有人,如主张权利人有证据证明由其实际出资,则权属应归属实际出资人。
6、女友宫外孕致残,男方无过错,亦应公平分担损失
男女恋爱同居期间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宫外孕致残的,男方对损害后果发生虽无主观上过错,亦应依公平原则分担女方损失。
7、恋爱中赠与房产,属附条件赠与,分手应酌情返还
恋爱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赠与财产价值较高,虽双方无书面婚约,但亦应视为以能否共同生活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在双方分手时,应酌情返还。
8、为结婚实施绝育手术,损害赔偿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当事人一方为结婚目的实施绝育手术,在对方不同意结婚情况下,可基于公平原则,由对方对受损害方适当补偿。
9、婚介所审核不严违约,但与受害人死亡无因果关系
婚介所审核征婚登记信息存在瑕疵,但该违约行为与受害人死亡无因果关系的,对受害人人身损害后果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10. 女方因非正常怀孕及终止妊娠,男方应予适当补偿
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发生性行为,女方因非正常怀孕及为终止妊娠造成肉体上痛苦和经济上损失,男方应给予适当补偿。
11、因恋爱而装修对方房屋,分手后对方应返还装修款
出于婚后使用一方房屋动机而进行装修形成附合情形的添附,在恋爱关系终止后,接受添附一方应返还相应装修出资款。
本节由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整理。
第一,拆迁人是普通民事主体,意味着其拆迁行为不受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制和束缚,具有很大的自主灵活空间。第二,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性质为民事协议,而不属于行政的协议,拆迁人的履约压力小,被拆迁人的维权更困
(0)人喜欢2024-01-25处理合伙合同纠纷的案件,开庭之前需要告知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然后进行法庭调查,由双方举证,之后进入庭审辩论阶段,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最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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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1-25违反法定程序不必然导致婚姻无效。实务中在处理结婚登记引起的婚姻纠纷时,一般会首先审查双方是否具有民法典所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如果没有法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仅是婚姻登记时一方没有到场,实际上双方已
(0)人喜欢2024-01-25双方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另一方较大数额财物,分手后请求另一方返还赠与财物的,法院应予支持。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发生的身体伤害,如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发生性行
(0)人喜欢2024-01-25第一,拆迁人是普通民事主体,意味着其拆迁行为不受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制和束缚,具有很大的自主灵活空间。第二,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性质为民事协议,而不属于行政的协议,拆迁人的履约压力小,被拆迁人的维权更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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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1-25。其所要面对的法律制裁是分层级提升的:1责令改正,通报批评;2国家赔偿责任,处分当官的和直接责任人;3情节严重的,要面临牢狱之灾。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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