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加重处罚标准是什么? 醉驾加重处罚标准是什么规定

法律专题2023-02-07 00:17:00未知

醉驾加重处罚标准是什么? 醉驾加重处罚标准是什么规定

一、醉驾加重处罚标准是什么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二、醉驾判拘役有什么影响

对于醉驾判刑,不会只是单单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和运营车这么简单,判刑后的影响远不止这点,不然为什么会说一生都完了,具体情况如下:

1、档案留底:涉及刑事处罚,都会在档案留底,即便过了很长时间,都可以看到档案里面醉驾发生的情况。

2、工作受阻:被处拘役后,将不得从事教师、法官、律师等公职人员职位;也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负责人,如果已经是公职人员,将会被开除,如果是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3、出境受阻:办理出国签证的时候,很多国家会对有刑事记录的人员拒签,此时办理签证、留学等业务就会受阻。

4、子女受影响:在多国有单位、政府机构招聘需要对家庭人员进行审查。如果子女在这些方面择业,审查不过也会影响子女前途。

司机醉驾出车祸之后逃逸,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醉驾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案底,不能从事法官,律师,教师等工作,也不能担任国企的负责人,如果是公职人员的会被开除,若是私企员工的,可以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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