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司名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有什么(侵犯公司商标与侵犯公司名称)

时间:2023-08-10人气:作者:未知

侵犯公司名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有什么(侵犯公司商标与侵犯公司名称)

一、侵犯公司名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有什么?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公司名称侵犯其他企业商标权怎么赔按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商标侵权诉讼哪个法院管辖?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工商行政机构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品所在地。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存在商标侵权行为,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可以去侵权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还可以去侵权商品储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存在不同的侵权行为,有多个被告共同提起诉讼的,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侵权地的法院起诉。

标签: 损失  商标权  这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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