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叛乱、暴乱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武装判乱罪)

时间:2023-06-21人气:作者:佚名

武装叛乱、暴乱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武装判乱罪)

一、武装叛乱、暴乱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武装叛乱、暴乱罪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所谓“情报”,是指除国家秘密以外的一切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尚未公开或者不宜公开或者已经公开的,可被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利用而危害我国安全和利益的情况、资料和信息。应当注意:法律并没有对情报的范围作出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把所有未公开的内部情况都列入“情报”的范围。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这里的“境外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官方机构,如政府、军队及其所设置的机构、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境外组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政党、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宣传组织及其在中国境内设置的分支组织。“境外人员”,是指不隶属于某一境外组织机构的境外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包括外籍华人。具体的犯罪行为表现为:

(1)窃取,即采用各种秘密手段,取得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如盗窃、偷录等。

(2)刺探,即采用间谍或者侦查技术手段,非法探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3)收买,即以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性利益换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4)非法提供,即指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持有人违反法律规定。将自己知悉、管理、持有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出售、交付、告知其他不应知悉该秘密或者情报之人。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四种行为之一,即成立本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是,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一般为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持有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的内容包括:

(1)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而进行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

(2)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而为其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武装叛乱、暴乱的行为将会眼中的威胁到我国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并且对于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我国的法律中对于这种叛乱的行为是会给予非常严厉的打击的,并且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行为犯罪,不管是否造成了一定后果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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