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打错了拒还的后果是什么?
工资打错了拒还的后果是因为不当得利有可能面临着诉讼。可以先和员工协商,协商无果后。有证据标明是错发 那么多发的工资对多得的员工来讲属不当得利 理应返还。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拒不归还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关于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规定是什么?
第一,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第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三,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无故拖欠"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上述情况外,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但是因为公司财会等相关的人员计算错误,导致多发了一些工资,在经过单位解释之后,对方表示不愿意退还的,那么这部分的财产实际上就是作为不当得利,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