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库房一般按什么补偿)

时间:2023-10-19人气:作者:未知

库房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库房一般按什么补偿)

一、库房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房屋无偿使用,使用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权属、面积甲方承租位于北京市号(蓝色港湾国际商区),该房屋租用面积269.1平方米。

第二条无偿使用期限

本无偿使用协议的无偿试用期限为《商铺租赁合同》中标的的期限。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无偿使用房屋,须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2、无偿使用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无偿使用期间,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等日常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2、无偿使用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无偿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装修或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4、无偿使用期满或协议解除,乙方负责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协议书期满,如甲方的无偿使用房屋需继续无偿使用,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六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使用期限内提出异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二、无偿保管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不存在过失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由于过失而发生意外,即便是“免费保管”,还是要赔偿。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是根据利益关系来确定保管人的义务及责任程度的。这符合民法规定的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

对于无偿保管采用较轻的注意义务标准。虽然保管合同是无偿的,并不等于保管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是,相对于有偿保管而言,无偿保管所负的注意义务要轻。如果是有偿保管,保管人应负与处理自己的事务同样的注意,无偿保管人则应负一般人所应负的注意义务,也就是无偿保管人所负的保管义务应比有偿保管人为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及到房屋的无偿使用方面的一些问题的话,只要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而且双方当事人关于这个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并且是在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之下所签订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签订合同的内容的。

标签: 库房  内容  合同范本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