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原告缺席是否可以开庭?
民事诉讼原告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一般不能开庭,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原告在民事诉讼中有哪些应尽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2、有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
3、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
四、民事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申请撤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五、民事案件中原告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中原被告都有出庭参与庭审的义务,除非有正当理由才可以不到庭。事实上,根据民事纠纷的具体情况,比如被告方提起了反诉,如果原告必须到庭,并且原告也没有任何特殊原因,原告拒不到庭的,法院是可以拘传原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