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农田刑事责任是什么?(毁坏农田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7-19人气:作者:未知

毁坏农田刑事责任是什么?(毁坏农田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毁坏农田刑事责任是什么

1、毁坏农田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毁坏农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占用农田建房如何处理

1、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农田大量毁坏,以非法占用农田罪定罪处罚;

3、非法占用农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田十亩以上;

4、非法占用农田“造成农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农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三、怎样认定非法占用耕地罪

认定非法占用耕地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私自开垦和毁坏农田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个人破坏农田的,对个人进行处罚,单位破坏农田的,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发现违法毁坏农田行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判罚。

标签: 农田  犯罪者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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