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审判案子开庭时间公告多久
三天,法院也会在案件开庭三日前在公告栏公布开庭时间,可以自行查阅。
案子到法院法律没有对开庭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但法律上规定了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对于简易程序应当在二十日内,最多延长至一个半月,对于速裁程序的,应在十日内,最长延迟到十五日。
根据法院安排确定开庭时间,一般一周内得到开庭通知,约一个月左右开庭。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具体开庭时间由法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送达开庭时间的传票给当事人。
二、法院的开庭时间可以变更吗
开庭时间可以更改,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指定时间到庭参加庭审,是不可以更改开庭时间的。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开庭时间,可以向向法庭提交申请书,申请更改开庭时间。
可以更改开庭时间,但是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很严格的。如果不是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指定时间到庭参加庭审,是不可以更改开庭时间的。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开庭时间,可以向向法庭提交申请书,申请更改开庭时间。
在审理案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院审理案子会提前三天通知开庭的时间,若是存在特殊情况,开庭时间是可以更改的。案件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正当的理由无法按时参与庭审,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案件的当事人临时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的,法院受理后需要延期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