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兵津贴的发放方法
义务兵津贴的发放方法是现金或者打卡,一般前三个月是给现金,到时候下连队,用士兵证办卡,就可以直接打卡里。不同的地点可能或有所差别。
在我国,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会享受到一些生活待遇,并按照相应的军衔和自身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而且还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其他待遇。
(二)义务兵津贴工资
1、义务兵津贴
第一年每月津贴75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850元,入伍到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的另有补助。
2、士官工资
下士(服役第3-5年),平均每月4300元;中士(服役第6-8年),平均每月5600元;上士(服役第9-12年),平均每月6600元。(期间担任班长副班长等骨干岗位的还有相应的岗位补贴)
3、义务兵退役金及就业补助
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生活费、退役金,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大约两万余元)。
4、义务兵优待金
义务兵家庭每年享受所在县人民政府发放的优待金,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一万元左右,根据当地经济状况)。
5、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以本科应届毕业生为例,4年最多可申领学费补偿款32000元。
(三)医疗保险
1、医疗待遇
士兵在服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按规定安排特殊岗位士兵进行疗养。
2、保险待遇
士兵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待遇。现役士兵目前享受的保险主要有:退役养老保险、军人职业年金补助、退役医疗保险、退役失业保险等。
(四)士兵提干
1、服役期间,军事素质良好,符合士兵保送入学条件的,可以保送入学,也就是提干。
2、大学毕业生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五(五)报考军校
1、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2、军队院校专升本的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六)军人权利
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2、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3、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七)军人优先
军人参观浏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义务兵役法》
第十七条 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
第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
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志愿兵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岁。
根据军队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我国的义务兵津贴补助适合于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在享受津贴的同时,国家还给予了报考军校、旅游优待等相应的待遇。一般情况下,义务兵津贴的发放方法有现金和打卡,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了解。此时我们作为义务兵的话,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