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条件

法律专题2023-01-24 07:38:29未知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条件

一、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

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二、强制医疗的程序是怎样的

1、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2、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3、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4、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综上所述,强制医疗仅适用于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精神病人,并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的才能强制医疗,一般情况下精神病人犯罪是不会被判刑的,因为确认属于精神病人的,当事人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对于精神病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监护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标签: 适用范围  精神病人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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