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残疾证不代表每个月都能领钱,但国家会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
2、 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持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的贫困、特困残疾人就医,县级以上医院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
3、 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可免费进入博物馆、文化馆、公园等场所(上述场所举办大型商业性文体活动时除外)。
4、 学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免收学费和杂费。普通高级中学学校、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机构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招收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大中专院校在颁发奖学金、助学金时,优先照顾残疾学生。办理以上 补助事项,需要携带残疾证,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