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应收债权质押后能不能转让(应收账款债权质押)

时间:2023-06-17人气:作者:未知

民法典中应收债权质押后能不能转让(应收账款债权质押)

1、以应收账款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应收账款,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标签: 应收账款  民法典  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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