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具体如下:
(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二)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具体认定:交通肇事的“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