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3-09-01人气:作者:佚名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标签: 血液  血浆  主管部门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