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该是哪些(有限公司分公司诉讼主体)

时间:2023-11-05人气:作者:佚名

分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该是哪些(有限公司分公司诉讼主体)

1、分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且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标签: 分公司  主体资格  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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